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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5-12
符合公司法172條所列各項議案之案由說明 選舉事項 案由:董監事改選案。
說明:
1.本公司本屆董事及監察人任期至108年6月6日屆滿,擬於本次股東常會全面改選。
2.依本公司章程第二十條規定,改選董事五人,監察人二人,任期三年。
3.新任董監事自改選之日起就任,任期自108年6月11日起至111年6月10日止。